公众参与

不断增加的环境群体事件从一个侧面反应出中国近年来在改革阶段所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中国政府在2014年4月25日颁布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该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生效。同时出台的配套政策还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及企业环境报告、环境会计的有关规定。在新修订的环保法中新增加了信息公开及集体诉讼的有关条款。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专家组,根据其在新媒体及公众参与领域所展开的调查,向国务院提案,加强公众参与的法律及法规体系建设。在此,河北政府代表向环保部宣教中心提案,希望可以积极地参与到在环境保护领域公众参与立法相关的研究与实践当中。2014年1月河北省人大代表常务委员会将制定环境保护领域公众参与条例纳入其2014年度的工作及立法目标。包括河北在内的京津冀地区是中国三大重点地区,急需降低该地区的能源消耗,减少排放并加强环境保护的工作力度。河北政府此举对中国环境保护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德环境伙伴关系项目

受德国联邦政府环境、自然保护和核安全部(BMU)委托,中德环境伙伴关系项目向环保部宣教中心提供支持,协助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的制定。GIZ为此提供了具有公众参与专业及立法知识背景的德方及中方专家,积极推动河北省条例的制定,为有关当局提供了所需的最佳实践参考及经验教训。

在此举的推动下,环境保护部也在积极地着手起草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