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创新

现阶段,中国正面临着一些列的问题与挑战:加剧的环境污染,已遭受到严重破坏的生态系统,频发的群众抗议等等。这些问题从另一个角度反正出面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开展,中国现有的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尚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因此,十八大第三次集体会议提出了深入开展体制改革,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具体包括加快体制改革,改善全国范围内土地规划,自然资源的有效利用,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管理体制。

现存的体制问题包括,各部委各地区间缺少有效地合作协调机制,以及缺乏在满足最低环境标准后进一步改善环境状况的激励机制等。环境保护相关的社会治理体系尚未成熟。虽然政府已推行了环境信息报告,公开与评估的有关条例,然而透明度与社会监督的缺乏导致公众对于政府是否有能力解决环境问题尚缺乏足够的信任。此外,中国的执行机制也需要进行重新调整。中国现阶段采取了排污总量控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证等一些列措施。然而这些体系分别独立执行,未能有效结合为一个统一整体。

中德环境伙伴关系项目

受德国联邦政府环境、自然保护和核安全部(BMU)委托,中德环境伙伴关系项目为以及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国合会)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体制创新专题组提供其所需要的各项支持。专题组针对中国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转型的理论框架展开研究。GIZ为该研究提供了欧洲及德国的相关实践经验,介绍了如何通过体制及政策改革加强生态环境管理体系。这些信息帮助工作组成员更好地对比欧洲各国在执行环境法律及相关欧盟指令的异同,深入理解环境保护领域中责任分配的转变过程。以德国的能源转型作为案例阐释了如何发起并推广制度创新,以及促进绿色发展所需的法律及体系。此外,对环境机构的角色、功能及机制进行评估也将进一步激发环境保护领域中的体制创新,从而明确中国环境管理转型的战略方针。